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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联不慎遗失了,而发票联仍在该怎么补办
抵扣联不慎遗失了,而发票联仍在该怎么补办
问:我公司刚收到业务单位寄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是当月,但我司将其中的抵扣联不慎遗失了,而发票联仍在,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补办抵扣?
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您司可按以上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08/4/5〗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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