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审计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张先生136 8226 6512 闫(yan)先生 131 8903 1677)
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审计介绍:
报告主要用于国有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的企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登记国有资产时使用。主要审查指定时间点的国有资产情况。
二、出具审计报告所需时间
在客户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详见第三条所述),一般业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较大较复杂的项目适当增加工作天数。
三、审计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张先生136 8226 6512 闫(yan)先生 131 8903 1677)
1、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批文(如为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成立批准文件等);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
3、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
4、2013年度的会计报表及帐簿凭证;
5、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有);
6、2013年度12月31日各存款户的银行询证函、银行对帐单、银行余额调节表;
7、2013年度12月31日各主要往来单位(含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的询证函回函,不能提供询证函应请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就不能询证的原因提供说明;
8、2013年度12月31日各类存货的盘点表;(事务所进行监盘)
9、固定资产盘点表(按产权登记表的分类填写);(事务所进行监盘)
10、 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和发票,重要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告;
11、 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如土地使用证、专利证书、其他无形资产的购买协议;
12、 企业长短期借款合同和资产抵押合同以及重大财务承诺书;
13、 企业抵押(含质押)事项、担保事项、诉讼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相关资料及说明;
14、 企业对外投资的出资协议书,(或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
15、 对外出租、出借资产明细。
16、 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资料;
17、 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8、管理当局声明书、业务约定书(我单位有具体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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